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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5-10-13  作者/编辑:余远柱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裕教办[2015]13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机关各股室、站、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机关及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政策宣传等作用,统一全区教育管理口径和宣传口径,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氛围,现对各单位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二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细化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内容,加强“三公”经费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针对涉及教育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强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公开。四是推进教育收费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查出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及时更新单位网站信息,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工作的持续性。各单位和机关股室、站、中心务必结合相关工作及时公开信息、更新内容,保持信息公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对照《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政策及时完善相关公告公示内容及宣传内容,坚决杜绝涉及违规办学或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违背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在网站中出现的现象产生。

四、各学校尤其在教育评价、课程设置等方面注意保持宣传的政策性和规范化。网站上不得出现单纯以升学率或学生学业成绩为唯一依据的对学校或学生进行评价的相关内容,不得出现不合乎国家课程开设要求的相关信息和内容。

五、各单位网站应该较多地增加学校素质教育活动、教师专业培养、社团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及三残儿童、家校联谊活动等相关活动情况的文字和图片报道内容。

六、各单位网站必须在相关栏目开设专门板块,用于报道或宣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迎“国检”工作。

特此通知

 

                                                 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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