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教〔2014〕69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度秋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六教〔2014〕54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区中小学、幼儿园2014-2015学年度秋学期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遵守寒假起始时间,按时放假,遵期开学。本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寒假自2015年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 2015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春学期开学。严禁任何学校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寒假时间。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更不得有偿补课。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和补课。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扎实做好期末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学期和年度工作任务。各校要根据寒假开始时间,对教学进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及时进行补差补缺,并全面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本学期,我局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并对六年级学生进行质量抽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局有关要求,统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见附件),认真组织期末质量监测和抽测工作。寒假过后,要将辖区内中小学质量监测情况、质量分析评价报告连同相关材料一同上报我局基础教育股。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和城区教育辅导区要将本学期全面工作总结于2015年2月10日前上报我局办公室。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继续做好学校冬季和寒假安全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于近期和放假前,结合省、市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要求,根据时令特点,联系实际和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学生有效开展一次冬季校园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要教育并要求广大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注意防火、防暴雪、防冻、防溺水、防摔跌、防中毒、防踩踏挤压、防烟花爆竹伤害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扎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各校要在近期和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管理盲点与隐患。要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护,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和煤气中毒、防人身伤害等。
城区中小学要结合近期市“限放”征文活动,大力开展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教育。通过广大学生,告知家长严格遵守“限放”规定,在允许燃放期间,注意安全燃放、文明燃放,尽量减少燃放。
要科学管理,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时值寒冬,昼短夜长,天气寒冷,各校一定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不得让学生早晨过早上学、下午过迟离校。走读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得超过7小时,高中生不得超过8小时。各校不得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各校要在生活和学习上,对“留守儿童”、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给予特别关爱和帮助,加强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并协助、指导家庭和社会做好校外教育与管理。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贫困学生资助和社会关爱体系的效益,大力开展关爱活动,让特殊群体学生感受到亲情和温暖。
四、全面安排寒假工作,扎实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各校要利用寒假,做好校舍维修,课桌凳、教学仪器设备等校产的清点、维修、充实,教材、簿本的购买等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新学期工作计划。要利用期末和寒假,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预防学生、特别是初中生辍学,切实做好学额巩固工作。
寒假以师生休息为主,要让师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祥和、愉快的假期。寒假前要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寒假生活教育,教育师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言行文明健康,不参加赌博、迷信活动。教育学生不吸烟、不酗酒,不进营业性网吧,杜绝违法犯罪活动。学校和教师要按照“减负”要求,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可适当布置或安排适合学生参加的安全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如以“我的中国梦”为中心的“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学雷锋、“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节”(节水、节电、节粮)实践活动,环保实践活动,第五届中小学生“在阳光下成长”艺术展演活动等。
各校要在期末和寒假期间精心谋划新学期工作。2015年春学期相对往年时间偏短,各校要提前谋划,合理安排,明确目标,创新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教育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在新学期、新年度,要切实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信息化,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实现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新学期,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和物价部门等文件规定,严禁乱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各中小学要在开学后及时将课程表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村小报至乡镇中心学校,城区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和直属学校报至基础教育股)。我局将在新学期开学检查时对各校执行国家和省课程计划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五、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安排精干人员全天候值班守卫,对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看守,防止失盗或被人为破坏。值班期间要确保信息畅通。各校要在寒假前要将本单位的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安排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区教育局寒假值班电话:3235178(白天)、3235027(夜间)、3235070(传真)。
2014年秋学期中小学期末质量检测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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