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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4-9-1  作者/编辑:余远柱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裕教基〔201420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2014年秋季开学在即,为保证学校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工作有序进行。  

各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时间,全面、认真、细致地抓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检查督促到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迅速组织教职工到岗到位。各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要求组织教职工到岗到位,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提前部署开学各项工作,制订好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  

2、积极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和设立宣传点等形式,抓住开学报到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积极动员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严防学生流失。  

3、认真做好教材发放工作。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各类教材和教学用书的发放工作,做到“课前书到,不误学生上课”。同时,本着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循环使用教材的落实。            

4、着力开展校园环境治理。为确保师生拥有一个干净、整洁、美观的学习、生活环境,各校要在开学前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特别要彻底清除各种生活、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以促进广大师生尽快进入学习、生活和工作状态。  

5、扎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学校在开学前要对教室、寝室的卫生进行清理,对食堂的炊具、餐具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确保食堂用具和食品符合卫生要求。对学校水电设施、教学设备、学生桌椅和床铺做好必要的检修。要提前做好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师生食宿安排等工作,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全力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全区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区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新学期开学检查工作,认真指导和检查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督促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初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1、要切实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各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在开学前,认真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努力改善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  

2、要切实抓好学校安全排查工作。要组织人力对校内和周边学生学习、活动区域内的各类房屋、设施设备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有效地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开学后学校安全工作无死角死面,无遗缺漏洞。  

3、要切实抓好食堂和宿舍管理工作。对学校食堂和宿舍要落实专人监管,规范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严把学校食堂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和销售等关键环节,按照规范化要求,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小饭桌”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故。

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落实值班巡查和进出入宿舍登记制度,杜绝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严防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切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宣传工作。要把开学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流行性传染病、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楼梯道拥挤踩踏、防打架斗殴、防群体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要在开学前对广大家长和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严禁学生搭乘农用车、摩托车和乘坐证照不齐、车况不好的车辆上学。 

城区学校和新安镇、城南镇有关学校,还要将市、区政府关于城区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入学教育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按照我局关于城区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5、要切实抓好 “三防”建设工作。各中小学校在开学前要按要求配齐保卫人员,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巡查制度、应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外来人员进校盘查登记制度、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等。要积极组建护校队,在上学、放学时段安排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序引导和护卫学生安全进校离校。有师生住校的学校要建立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并按要求配齐配足保卫防护器械,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6、要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应急预案。要根据新时期安全工作要求,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制度落实和预案演练。  

7、要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学校要将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逐层分解,并与分管领导、各职能处室、各年级组、班级、教职工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加强常规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

1、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和实验班;要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乱订教辅资料,严禁学校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办班、补课,不准提前开学或延迟放假。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贫困家庭寄宿生及中职生的生活费补助等各项政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和学习资料,严禁教师擅自向学生收费,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2、要严格规范教学行为。全区中小学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杜绝因考设课,坚决杜绝随意增减国家规定的课程和课时。各校要科学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3、要严格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主动关爱学困生、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学习和成长。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完善教师评价体系,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4、要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学生变动必须认真落实来往去向,并及时办理转出、接收等手续,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  

5、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学校要加大财务管理和公开力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及教育经费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切实做好支出预算,规范支出报批手续,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安全、有效、规范。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增强教育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精心组织,节俭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

全国第30个教师节即将来临,各学校要本着“隆重、热烈、节俭、务实”的原则,真正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1、在教师节到来之前,各校要结合实际,通过组织教师学习先进教师事迹、组织师德报告会、师德论坛、读书论坛等活动,树立师德楷模,弘扬高尚师风。  

2、努力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特别关注特岗教师和新招聘教师群体,切实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3、认真做好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庆祝氛围。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校内外宣传载体,宣传本区、本校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展现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教师的工作热情。 

五、务实求效,切实做好开学检查工作。  

各校要进一步明确开学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部署秋季开学工作,做到全员动员、统一安排、提前准备、精心组织、稳步实施、落实到位。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开学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分工明确,统筹兼顾,措施得力,平稳有序。

为确保2014年秋季开学工作有条不紊,区教育局将在91--95日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学校对2014年秋季开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适龄儿童入学、师生返校、教学秩序、校园环境、安全和招生、收费等情况(具体见附件),指导各校规范办学、严格管理。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整改。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和城区教育辅导区要及时将本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如实报告,并交区教育局检查组带回。

附:2014年秋学期开学检查安排

                                                                                            

                                                                                            2014825

 

2014年秋学期开学检查安排

一、检查内容   

1、开学常规工作:师生到校情况(新生人数),各项计划制订情况,教师备课及作业批改情况,本期学额巩固情况(流进和流出人数);  

2、开学准备工作:开学氛围和校园环境情况,“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教材和教辅资料发放、收费公示及票据出具情况;      

3、本学期教学管理、教研活动安排情况,课程开设及作息安排情况,每天一小时体育运动及大课间活动落实情况;  

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达标、存在差距、整改措施、工作安排、资料建设等情况。

5、“全面改薄”规划及项目安排情况,教育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6、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具体措施和相关安全预案),食堂食品、防溺水和校车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城区学校和新安镇、城南镇学校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情况。  

7、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班班通、实验、图书、音体美器材运用情况;   

8、教师队伍管理情况,支教教师、特岗教师、选招教师到位情况;教师违规外借、兼职查处情况;  

9、规范办学行为执行情况,收费公示、教辅材料征订公示、违规办班、补课、教育乱收费自纠情况,

10、责任区督学机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关心下一代及留守儿童工作开展情况;

11 、其他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或反映的情况。  

二、检查时间  

91日开始至95日结束。每组确定专人准备书面总结,于95日下班前交基教股。交通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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