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教秘〔2014〕5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市区相关初中:
为加强考试安全工作,现将《裕安区中考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务必组织毕业班教师和涉考师生认真学习,确保考试安全。
2014年3月3日
裕安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中考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裕安区委、区政府要求,特制定《裕安区中考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裕安区中考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邬宗益
副组长:鲍传满 李刚祥 王进如 汪贤法
朱思宏 陈良玉 陆 进 许令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进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基础教育股、考试中心、教研室、电教仪器站、纠风办等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和城区教育辅导区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1、组织安排考试工作,加强考试安全教育,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督促考点学校建立完善应急机制,第一时间上报考试期间发生的相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置考试期间突发事件。
2、考试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做出反应,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抢救工作。
3、协助有关专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责任界定、事故处理和追究上报等工作。
4、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确保考试工作继续进行。
(二)考点学校
1、成立考试安全工作应急机构。应急机构应由公安、交通、卫生、医疗救护等人员组成,学校要保障处置突发事件时需要的人员、车辆。
2、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考试期间除考试工作人员、巡视人员、参考学生及领队教师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区。
3、做好考试期间学生接待工作。学生在参加考试前和考试后要有休息场所。
4、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
①考生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或划伤、药物烧伤等一般性损伤时,考场监考人员要立即请医务人员到现场医治或立即送当地医院。
②考生出现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药物烧伤等较重症状时,主考员要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按分工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考点学校校长负责立即联系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或立即安排救护车和人员(考生所在的学校的行政、领队等)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考生是否继续考试由医务组或区教育局考场负责人决定。考务人员、考试学校的班主任、领队和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要服从区教育局考区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救治和秩序维护工作。
(三)参考学校
1、认真做好考试安全教育。各参考学校要对所有参考学生及时开展考试期间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学习《考务手册》和《领队须知》,明确告知学生注意事项。
2、做好考前考生体质调查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考前体检,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尤其是对身患心脏类疾病、癫痫、身体残疾类学生,学校要做好其思想工作,办理免考手续,坚决不能参加考试。
3、切实加强送考、伴考管理。妥善安排学生生活、交通。对确需途中就餐的,应安排到卫生合格、饭菜新鲜的食堂、餐馆就餐。对路途遥远要乘车的,学校在租赁车辆时,应检查车辆和司机的相关证照,并和车辆经营单位签订安全协定。控制乘员数量,保证不超员。保证每辆车都有跟车领导和教师,确保往返路上全体师生平安无事。送考车辆张贴“中考送考车辆”标志。学生上车前,各班主任应清点学生人数,按指定车辆有序上车。对未到学生要及时告知学校领导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
4、加强学生在考点学校的管理。考生进入考点学校后,要有序进入考试场地,通知学生在考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集合。所有项目考试结束后,引导员将考生有序带出场地,由班主任或领队负责组织考生回休息室,待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安全有序地返回学校。
5、考试期间,带队或领考教师应在场地外等候学生,并协助考点学校及时处置突发的安全事故。
6、参考学校的班主任或领队老师应在第一时间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及时向所在学校领导报告。
7、伤亡学生所在学校应积极配合考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考点学校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并组织其他未考试学生继续参加考试。
三、责任追究
对中考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期间因安全意识和管理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教育局考试突发安全事件报告联系电话:3212518、3235178,考点学校联系电话:2311115,2315128。传真:323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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