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基教处
2012年,我省基础教育八项工作被教育部列入试点示范省份,分别是: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2年初,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教育部开展了系列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并进行了总体部署,确定了我省四项改革试点项目,其中: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三项在全省试点;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在合肥市试点。
2012年11月份,为加快各地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和发挥信息化在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的应用与管理,教育部确立了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其中我省1个省辖市、1个区和15所中小学校被批准列入。12月份,教育部又在我省就基础教育三项工作进行试点或示范。分别是:确定我省、浙江省开展学籍系统和省自建学籍系统对接试点,配合国家做好学籍系统试点的使用培训、系统运行维护、经验总结等工作;确定我省作为唯一试点省份先行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组织学生走出校门集体旅行、集中住宿,增强公德意识、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确定我省淮南市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该示范区全国仅有20个,主要是在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课程开设、咨询辅导等方面进行实验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