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布时间:2011-10-31 来源:六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六教基[2011]37号
各县、区教育局:
2011年10月27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2010、2011年度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的通知》(教秘基[2011]114号),要求安排好有关项目并填报相关表格。现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教秘基[2011]114号)的规定安排项目,不得走样。
1、严格按照2011年10月19日省教育厅集中审核通过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确定年度项目学校安排顺序,安排项目和资金。(省核定规划数字已发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计邮箱ahyrj244@126.com)
2、上报购置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的资金不得突破中央和省下达各县区的专项资金额度。
3、配备实验仪器设备和音体美器材、县镇学校扩容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资金由县区按照省下达的资金1:1配套。
二、认真填报省文件所附表格。
1、要看清看懂表格,包括表下“说明”部分。
2、各项数字填写要准确,选择套型、执行标准要合理,项目填写要全面。
3、在附表1-1下面要注明中央和省下达县区资金额度。(尽可能具体、明白,以“万”为单位)
4、从省教育厅网站省厅文件(教秘基[2011]114号)后面下载附件表格,表式不得变动或更改,以便省、市汇总。
5、附表1-1、1-4、1-7、1-10上下能够合计的栏目,请县区汇总(汇在各表的最后一行)。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领导要过问,切实负责,认真做好项目安排、填报、审核好表格。上报表格须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
2、及时填写、上报省厅文件所附表格。各县区务必于11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稿发送邮箱ahyrj244@126.com,同时报送纸质稿一式二份,供市汇总上报。过期不报,责任自负。
3、各县区见本通知后要将牵头科室负责人和表格填报负责人员姓名、科室电话、手机号码,发送邮箱ahyrj244@126.com。
市教育局牵头科室负责人:王勇(基础教育科,3379453);具体联系人:严仍江(基础教育科,3379244);统计员:罗兴福(裕安区解放路小学,13856443036)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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